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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水线作品和优质作品

今天看到一个消息:《你好,李焕英》票房超过《神奇女侠》,然后今天看到一个说法是这样的:

李焕英属于天时地利人和兼备的优质作品,而神奇女侠是一部可量产的流水线作品。

其实这两个电影我都没看过,我只是用来引出我想说的问题——流水线作品和优质作品。

为什么这么说呢?在大众眼里,电影作品是艺术创作,是需要灵感和团队兼具的任务,然后对于一个app,一个软件很多人可能也是这么认为的。

然而实际情况也确实是这样。但是,电影行业我不太了解,软件行业是有流水线这个说法的。因为很多软件的交互、用法是一致的,所以很多东西确实可以是流水线的作品的。而且我们也能看到市面上很多软件的功能大家都互现“借鉴”。这些还只是市面上的,很多企业内部用的东西那更是一个很范式的流水线,可能稍微更改一些交互和用法,就是一个全新的产品拿出来让大家用。而且大部分的程序员可能也都是流水线工人,我们会讨论可实现性,可交互性,实现成本,可是很少有人提出比较创新性的功能,即用户都没想到的功能,但是用了之后感觉确实十分好用,甚至离不开的那种软件、功能。这样的软件、产品是优质作品。但是软件还有一个比较尴尬的一点是保护性差,电影可以因为抄袭被罚,可以因为版权不能拍摄相似的剧情,但是对于软件来说很难,即使申请了专利,但是某个功能的“借鉴”很难避免,这样就会导致一个优质作品出来会立马有很多模仿者,甚至会有一些实力比较雄厚的模仿者,靠砸钱把大部分人拖垮,然后自己独占市场。

然后我还想说的其实是优质作品其实是可遇而不可求的,很多砸了重金的产品最后没有好的反响,也有一些小团队的产品最后得到很好的反响,最后成功。因为这是一个悖论——如果我们知道某个产品最后会很火爆,那么会有很多团队去搞,然后将客户分流,最后沦为流水线作品。

其实我说了这么多,并没有看不起流水线作品,因为我目前做的也都是流水线作品,并没有做过一个现象级产品,想必大部分程序员也都没这样的运气去搞出几个现象级产品的。很多产品都是和几个类似的产品竞争,然后去分流一些用户,靠此来生存。甚至有些产品都可以预见没有强大的可持续发展的潜力,可是这又怎么样呢?几年后死去总比现在立刻死去要好的多。大不了这个产品不行了最后我搞另一个流水线作品来搞。万一某一个就成现象级产品了呢。可能很多团队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在开发吧,当然,很可能一部分人根本不在乎自己开发的产品,就像流水线工人不在乎这个东西最后卖到谁手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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